在曠野之處

這個星期的查經班閱讀到馬太福音當中耶穌對門徒的講論與教訓,其中談到我們都很熟悉的經文:「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」(馬太10:38)。跟大家分享到耶穌的用語對當時後的讀者來說是非常深刻的,為什麼呢?因為那是他們生活的政治環境之下所能夠看見的「極刑」。在羅馬政權統治之下,罪惡深重的犯人會被判處以釘十字架的酷刑,而被判刑的人要自己揹著那橫木到被釘的地方。這樣的場景就是我們在福音書當中所熟知的,耶穌在遭受到鞭打、羞辱之後,還要自己揹起那重重的木頭,到各各他的山頭。

我們常常也會用這句經文來鼓勵彼此,面對信仰生活當中需要付上的代價,但在查經當中,越講雞皮疙瘩越發起來。因為耶穌說的「背起十字架」對當時的人來說,就表示這是要背著將自己釘死的木頭,走到刑場的過程。在當時沒有人會平白無故揹著十字架走路,那是罪惡深重的記號,是人人喊打過街老鼠般的公審。如果我們可以對這樣的背景有進一步的理解跟認識,就會深深明白耶穌用這樣的「十字架」來描述跟隨者的心志。

耶穌的用語是很嚴厲的,就是告訴門徒們,跟從我幾乎就等同於走上死亡之路。若沒有這樣的決心,耶穌說:「不配作我的門徒」。在經過了一陣很深刻的緊張根扎心的感覺之後,突然發現了「突破」之處,那就是「那不要作門徒」不就好了。如果這是對作門徒的提醒,那我們可以輕鬆一點,也不用這麼緊張地要去赴死,那就不要當門徒就好了。不過這樣想之後,好像也沒有辦法安然入睡啊!

很多時候我們會問「生命的十字架」是什麼?在這個聖靈的提醒中發現,原來問題不是十字架是什麼,而是有沒有甘願背起這羞辱的記號走向死亡的心志,跟從耶穌是要這樣來跟從的。這好像是個無解的難題,因為我們都無法真正體會耶穌走上死路的心境到底是什麼,可是我們又必須如此地交付我們的生命給耶穌。

這個禮拜是新的一年的第一週,對我們而言好像也沒有什麼特別不一樣的地方,生活不也是這樣繼續在過著,除了疫情的狀況好像也沒有什麼可以讓我們多震驚跟改變的事了。這一兩個禮拜在想著年度的主題,想了很久沒有頭緒,但感覺到好像身處在曠野、沙漠之地,要找到一點點的泉源都是困難的。這不只是說著信仰,也說著政治、經濟、社會以至於世界的處境。排山倒海的無力感就像是走在曠野無人之境一樣,放眼望去,盡是一片荒蕪啊!

「在曠野之處」才會明白道路、江河的可貴,在新的一年的開始,若有什麼「新」,我想,只有在耶穌基督裡面才會經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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