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皇帝好嗎?

這禮拜的一幅創作圖畫「帝王條款」引起了社會大眾的注意,得獎的創作因為網紅出征以至於獎項被收回,所幸整個社會支持是給予這孩子的天份與創作力。這是個高度講求言論自由的社會,但也某種程度的養成人們可以躲在螢幕背後,肆無忌憚地高談闊論,甚至帶著攻擊。這或許也是想要有自由而附上的另一面向的代價。但如此地透過網路的力量形塑為一種可能性的霸凌,就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。

從生活實際面來看,我們交通所呈現的問題,的確需要有更完善的進步。在人車之間的界線好像還沒有可以達到雙贏的規範,若這位網紅認為不該如此地諷刺用路人條款,那要如何規範許多根本無視號誌的行人呢?就像前兩天在後面松德路,號誌很明確地是行人禁止通行的紅燈,但就有一位路人看著沒有來車就直接穿越過去。站在路口等綠燈的我,心裡想著:「這不就是皇帝嗎?只要我想過有什麼不可以呢?」但若真的被撞上了,責任又歸屬誰呢?這危險的強行通過,不也是一種對他人造成危害嗎?但我們總是責罰撞上的車子,無論是機車還是客車。有的時候,遇到行人紅燈停下來,好像自己很奇怪,因為大家都還是一股腦地往前走。

法治的社會其實需要的是高度的自我管理,古語說:亂世出重典,這是在描述要形塑出秩序的過程,就可能需要仰賴嚴峻的罰則或規範,帶來威嚇或是治理的果效。然而已經脫離「亂世」的時代,需要的不是重典,而是人們自我的控管力,這不只是展現在交通用路的問題上,在我們人生的各個層面都是如此,這也就是為什麼「他者」,在這個社會是越來越被重視的議題。若繼續交通的議題,我們都會是用路人,即使開著車子,也不是我行我素地想如何就如何,那更別說那些酒駕的。同樣的,每一個人若重視號誌的規範所帶來的行路秩序,就不會有這樣即使紅燈我也是要過的行動。說穿了,不就是我們無法高度地管制我們自己,因為我們無法看見他者。

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,這能夠高度的限制自己才是真正的自由,這是很有趣又弔詭的思考,自由不就是我的自由嗎?不,自由其實是我可以控制自己多少,但這樣的控制其實是來自於對他者的重視。而這他者的極致表現就在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耶穌應該是這世界最能夠「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」的自由者,但他卻願意為了我們限制自己的能力。那兵丁們說的是事實:「你可以救自己,從十字架上下來」,耶穌難道不能嗎?祂當然可以,但祂行使的「自由」是留在上面,直到死亡來到。不為自己,為的是「他者」,就是我們。

道成肉身,本質就是限縮自我的自由,只為了我們每一個人的自由。

評論: 0 | 引用: 0 | 閱讀: 157